扁桃体切除术

(一)适应证

扁桃体作为一个免疫器官,自有其生理功能。特别是儿童,扁桃体对机体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任意切除扁桃体将失去局部的免疫反应,甚至出现免疫监视障碍。因此,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

1.慢性扁桃体炎反复急性发作或多次并发扁桃体周脓肿。

2.扁桃体过度肥大,妨碍吞咽、呼吸及发声功能。

3.慢性扁桃体炎已成为引起其他脏器病变的“病灶”,或与邻近器官的病变有关联。

4.白喉带菌者,经保守治疗无效时。

5.各种扁桃体良性肿瘤,可连同扁桃体一并切除;对恶性肿瘤则应慎重。

(二)禁忌证

1.急性炎症时,一般不施行手术,宜在炎症消退2~3周后切除扁桃体。

2.造血系统疾病及有凝血机制障碍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等,一般不手术。若扁桃体炎症会导致血液病恶化,必须手术切除时,应充分准备,精心操作,并在整个围术期采取综合治疗。

3.严重全身性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关节炎、肾炎、高血压病、精神病等。

4.在脊髓灰质炎及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或流行地区,以及其他急性传染病流行时,或患上呼吸道感染疾病期间,不宜手术。

5.妇女月经前和月经期、妊娠期,不宜手术。

6.患者亲属中免疫球蛋白缺乏或自身免疫病的发病率高,白细胞计数特别低者,不宜手术。

有剥离法和挤切法两种。

1.扁桃体剥离术为常用方法,过去多在局麻下进行。对不能合作的儿童用全身麻醉。麻醉后,先用扁桃体钳牵拉扁桃体,用弯刀切开舌腭弓游离缘及咽腭弓部分黏膜。在用玻璃器分离扁桃体包膜,然后自上而下游离扁桃体,最后用圈套器绞断其下极的根蒂,扁桃体被完整切除,创面止血。

2.扁桃体挤切术多用于儿童扁桃体肥大者,过去多选择局麻或无麻醉,由于局麻或无麻醉下对儿童可能会造成精神伤害,且手术撕裂软腭的风险较大,现在多主张在全麻下进行扁桃体剥离术。

1.术后体位全麻者未清醒前应采用去枕半俯卧位。局麻者,儿童取平卧,成人平卧或半坐位均可。

2.饮食术后4~6小时进冷流质饮食,次日改用半流质饮食。

3.注意出血患者应随时将口内唾液吐出,不要咽下。唾液中混有少量血丝时,不必介意,如持续口吐鲜血或全麻儿童不断出现吞咽动作者,应立即检查,及时止血。

4.创口白膜形成术后第2日扁桃体窝出现一层白膜,是正常反应,对创面有保护作用。

5.创口疼痛术后24小时较为明显,可适当应用镇静、止痛药。

1.出血术后24小时内发生者为原发性,最常见的原因为术中止血不彻底、遗有残体或肾上腺素的后作用所致,其次为术后咽部活动过甚,如咳嗽、吞咽等。继发性出血常发生于术后5~6天,此时白膜开始脱落,若进食不慎擦伤创面可致出血。发生出血时,应按下述方法处理。

(1)查明出血部位。扁桃体窝内若有血凝块,应予清除,用纱布加压至少10~15分钟;或用止血粉、吸收性明胶海绵贴附于出血处,再用带线纱布球压迫止血。

(2)如见活动性出血点,可用双极电凝止血或止血钳夹住后结扎或缝扎止血。

(3)弥漫性渗血,纱球压迫不能制止时,可用消毒纱球填压在扁桃体窝内,将舌腭弓及咽腭弓缝合3~4针,纱球留置1~2天。

(4)失血过多,应采取补液、输血等措施积极治疗。

2.伤口感染手术后3天体温突然升高或术后体温一直持续在38.5℃以上;术后腭弓肿胀,创面不生长白膜,或白膜生长不均匀;患者咽痛加剧;下颌下淋巴结肿大疼痛。应及时使用抗生素治疗。

3.肺部并发症手术中有过多的血液或异物被吸入下呼吸道,经X线检查证实有肺部病变时,可行支气管镜检查,吸除血液及异物,同时选用足量抗生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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