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债一柜台充实资本市场原动力0

"两债一柜台"充实资本市场原动力

妨碍“两债一柜台”顺利发展的认识问题,来自“宏、中、微”三个层面的耽忧和顾忌。在宏观层面,怕扩大社会信誉范围和投资规模,一直不肯放出“三只真老虎”。在中观层面,怕地方官寻求政绩盲目建设,原则上不允许地方政府借债。在微观层面,怕企业乱集资,严格控制企业发债和场外股权交易。现在迎来了澄清上述认识问题的大好时机。落实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避免实体经济下滑而出台的各项措施,需要打消上述宏观顾忌,“老虎”越真,放出来越能够保增长。鼓励专营企业发行市政公司债,开放股权场外股权交易,可以有力推动基础产业、创新企业和股份经济发展,是扩内需、调结构的好措施。    从世界范围看,“两债一柜台”,不是金融创新,而是陈年老酒,成熟金融工具。按理说,此3者早就应当对我国资本市场发挥原始推动作用。时至今日,方才谈起,属弥补金融工具短缺,充实资本市场原动力。这是本文命题缘由。  “两债一柜台”是资本市场的原动力  这里所说的“两债”,特指市政公司债与市政债券或称地方公债;“1柜台”,是指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场外柜台交易。这三样老东西,在资本主义国家早就诞生,一直存续至今,基本上与资本市场同龄。长时间实践表明,它们是资本市场的成熟工具与原动力,即使在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中,也能全身,没必要各国中央政府分心救助。  市政公司债,是接受价格管制的专营企业发行的债券。它不同于一般公司债的主要之点,就是其发债主体为专营企业,而非一般的市场竞争企业。专营企业的产品或所提供服务的价格,如水价、电价和运价等,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构成,而是严格遵守“保本微利高回报”7字定价原则,经过企业报价、公众听证、政府审批的规定程序,进行定价与调价。为使总资金“微利”能够与资本“高回报”相统一,需要允许专营企业相对其自有资本高比例地发行市政公司债。比如,允许1元钱资本金按8倍比例发行8元市政公司债,再从银行借21元贷款,就可以在30元总资金盈利0.15元,资金利润率0.5的微利条件下,实现15资本高回报。高回报有益投资者,微利有益用户和消费者,保本有利于债权人。销售定价可保本,就能够确保还本付息,债权人本金安全,利息有保障。因此,市政公司债券的抗风险能力强,是资本市场高质量交易品种。  市政债券或称地方公债,是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它的安全性仅次于国债,收益率略高于国债,是资本市场上优秀的融资工具和交易品种,在经济发达国家被长时间运用,对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对乡间道路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发挥了难以估计的推动作用;以致可以反过来说,正是由于运用市政债券,上述国家才到达如今的发达程度。  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来说,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场外柜台交易,比上市公司股票的场内交易,更具基础性。犹如中小学运动场馆对全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和未来奥运冠军的培养一样,场外柜台交易对股份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优秀上市公司的发现选择,具有无可替换的基础作用。缺少场外柜台交易,不但没法通过视察柜台交易中的实际表现,凭真实业绩来发现和优选上市公司,更主要的是使全部国家缺少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外部条件,没法广泛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创业投资,不利于高新技术的应用和创新企业的孵化。  “两债一柜台”夯实资本市场的实体经济基础  与金融衍生品不同,作为成熟金融工具的“两债一柜台”,它们的共同点是与实体经济活动紧密相连,直接为实体经济服务,可以通过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夯实资本市场的经济基础,具有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功效。  首先看“两债”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贯彻国家刺激经济政策,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不能完全依赖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都必须担当相应的。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可以有力推动地方公益事业发展,加快各地的公共工程建设,实实在在造福全国人民。允许专营企业相对自有资本高比例发行市政公司债,可以大幅度下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率,使目前仅够建1个项目的资本金,能够用来建设个相同范围的项目。由此不难估计,“两债”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究竟有多大。  再看场外柜台交易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贯彻国家刺激经济政策,唯一财政和大企业的资金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激活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需要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直接融资,其中一个有效途径是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培养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采取原始股份投入方式支持创新企业,一旦获得成功,就能够通过转让股份取得数倍于原始投资的回报,因此有能力承担多个投入企业的失败,抗风险能力远远高于商业银行。而发展风险投资公司与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重要条件,是要有便于转让成功企业股份的交易场所,以便及时获得投资回报,进行支持新企业的再投资,构成良性循环。为此,需要发展各地的场外柜台交易,构成多层次资本市场。  发展“两债一柜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既然“两债一柜台”是发展实体经济与拓展资本市场的两重需要,那么,为何在我国至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呢?追根溯源,主要是认识问题和由认识模糊而导致的立法缺失。要顺利发展“两债一柜台”,需要左右开弓,在澄清认识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有关立法。  澄清对“两债一柜台”的模糊认识。妨碍“两债一柜台”顺利发展的认识问题,来自“宏、中、微”三个层面的耽忧和顾忌。在宏观层面,怕扩大社会信誉范围和投资规模,一直不肯放出“三只真老虎”。在中观层面,怕地方官寻求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好政绩盲目建设,原则上不允许地方政府借债。在微观层面,怕企业乱集资,严格控制企业发债和场外股权交易。  现在迎来了澄清上述认识问题的大好时机。落实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避免实体经济下滑而出台的各项措施,需要打消上述宏观顾忌,“老虎”越真,放出来越能够保增长。汶川地震后,普遍提高中小学教学楼质量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的巨大需求,早已使宏观顾忌打了折扣,允许发行市政债券,让地方政府有条件为民多办实事,利大于弊。在微观层面,防范企业乱集资,犹如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鼓励专营企业发行市政公司债,开放股权场外股权交易,可以有力推动基础产业、创新企业和股份经济发展,是扩内需、调结构的好措施。  建立健全“两债一柜台”法律法规。为使“两债一柜台”能够顺利出台,对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需要在澄清认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下有关立法。  修改完善《预算法》。修改我国现行《预算法》第28条,将原则上制止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更改成县以上地方政府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地方财政最高负债率内,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发行市政债券,用于发展地方公益事业和建设地方性公共工程。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推出市政债券,今后需要从零起步,因此地方财政最高负债率明显不可能如欧盟“马约”对各成员国的负债率规定那样一步到位,而应逐步上调。在最初的启动阶段,国家应当首先统一规定地方财政负债率的年度最高上升百分点,各地不得突破。  完善有关公司债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关于企业债券的各种规定中,目前还没有市政公司债概念,将专营企业完全混淆于一般企业。这不管从经济理论上说,还是从债券立法实践角度看,都是极其落后的。要完善我国有关公司债的法律法规,不可躲避的一个问题,就是需要明确提出市政公司债的概念,在相对自有资本的最多发债比例方面,将专营企业与一般企业严格辨别开来,单独归为一类。具体地说,公司债券法应当允许专营企业相对自有资本高比例发行市政公司债,其前提条件是此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保本微利”定价原则,认真接受公众价格听证和政府价格管理。  制定开放并规范场外柜台交易的法律法规。为了广泛展开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交易,唯一天津股医治白癜风权威医院权交易所是远远不够的。要从立法角度公平、公正地完全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引发寻租行动的特权和特批,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折腾,我国应当尽快制定规范场外柜台交易的法律法规。根据法理,凡具有规定资质的证券公司,都应当被准予受理规范化股份公司的股权交易中介业务。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出乱子,关键在监管。监管薄弱,牛奶也可能有毒;监管到位,证券公司不敢胡作非为。个别铤而走险者,各行各业均有,重办便可,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将耽忧变成暗中保护特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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